关于进一步加强限制性农药经营管理的通知
- 变现致富
- 2024-11-16 05:03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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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贯彻落实《农药管理条例》和《农药经营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就进一步加强限制性农药经营管理工...
为了贯彻落实《农药管理条例》和《农药经营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就进一步加强限制性农药经营管理工作发出如下通知:
背景和意义
近年来,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,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加,但农药滥用、乱用现象仍然存在,导致农产品残留超标、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,为规范农药经营行为,加强农药市场监管,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,有必要对限制性农药的经营进行严格管理。
限制性农药的定义
限制性农药是指对环境、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有较大危害的农药,包括高毒、剧毒农药和农药中毒性成分,限制性农药的经营、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。
限制性农药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
1、经营主体资格:从事限制性农药经营的单位或个人,必须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,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、经营方式经营。
2、仓储条件:限制性农药的储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,具备防潮、防霉、防鼠、防虫等条件,确保农药质量。
3、进货渠道:限制性农药的进货必须来源正规,有合法的供货商资质,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来源、未经检验的农药。
4、标签标识:限制性农药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,标签标识清晰,内容包括农药名称、含量、使用方法、注意事项等。
5、销售记录:经营限制性农药的单位或个人,必须建立销售记录,详细记录销售时间、销售对象、销售数量等信息,并妥善保存。
6、售后服务:经营限制性农药的单位或个人,应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,对使用者进行农药使用技术指导,确保农药安全、合理使用。
监督检查与处罚
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限制性农药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,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,依法予以查处。
1、对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性农药的,责令停止经营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2、对经营无合法来源、未经检验的农药的,责令停止经营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3、对未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、未提供售后服务或销售记录不完整的,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宣传教育与培训
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限制性农药经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农药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,要加强农药经营者的培训,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经营能力。
工作要求
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限制性农药经营管理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,确保本通知的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 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证样本
2. 限制性农药销售记录样本
(图片: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证样本、限制性农药销售记录样本)
发布单位:XXX农业厅
发布日期:XXXX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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